各学院(系):
根据《石家庄铁道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和《石家庄铁道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见附件1)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级优秀本科生转专业(类)工作通知如下。
1.优秀生转专业(类)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第一学期结束时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正常考试成绩全部合格且平均学分绩点达到 3.0(含)以上,且无缓考、补考、重修;
(2)第一学期必修课正常考核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序在本专业(类)前10%以内;
(3)高考选考科目应符合转入专业(类)招生录取要求;
(4)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体检标准或相关要求。
备注:《2023级优秀本科生转专业(类)接收计划和条件》已于1月8日在教务处网站公布,学生可登录网站查询。
2.1月18日至19日,受理2023级学生对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课程的成绩复核申请。学生登录“石家庄铁道大学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教务系统”)申请成绩复核(申请流程见附件2),1月19日24:00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核申请。
3.1月21日前,相关各学院(系)完成成绩复核工作,成绩复核结果通知学生。
4.1月29日前,在教务处网站公布2023级各专业前10%学生的必修课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和平均学分绩点。
5.2月20日至21日,学生登录教务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流程见附件3)。
6.2月22日至23日,教务处对已报名学生资格进行初审。
7.2月25日,在教务处网站公布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各专业(类)的考核安排,学生成绩单发至转入学院(系)。
8.2月27日至29日,由转入学院(系)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和全面审查,根据拟转入专业(类)接收计划人数,确定拟录取名单报送教务处。
9.3月1日,教务处汇总各专业(类)拟录取名单,报分管校长批准后在教务处网站公示3天。
10.3月7日至8日,转入学院(系)指定转入班级,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
11.注意事项: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只允许申请一个志愿专业(类)。
(2)转专业拟录取名单进入公示环节后不允许退出转专业。
教务处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