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是学校本科教学管理工作职能部门,负责本科教学的教学运转、学籍管理、考试管理、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建设、质量工程建设、教学质量保障、教学研究与改革等工作。
主要职责如下:
1. 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政策、法规,并结合学校实际,拟订及修订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强化职能监督。协同其他部门和单位做好学校教风、学风建设。
2.组织制定学校专业建设规划、专业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及有关教学文件,拟订专业设置与调整意见,组织专业建设、检查和评估等工作。
3.负责编制并下达年度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校历和学期教学实施计划,下达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等教学任务。组织召开教学工作会议。
4.负责专业建设和教学质量的监测信息收集与处理、评估和信息反馈等工作,进行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价,组织开展定期教学检查和教学专项检查。
5.负责课表编制和教学场地调度、学籍管理、成绩管理、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管理与发放、各级各类考试的组织与协调等教学运转工作。负责辅修学位修读学生的选拔录取工作。
6.负责组织各级“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立项、建设、检查、验收等工作,组织与管理各级课程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课堂教学改革和实践教学改革。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学科竞赛项目的立项,以及学科竞赛获奖项目的统计与奖励工作。
7.负责组织编制教学实验室建设规划,组织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申报、立项、建设、检查、验收等工作。
8.负责组织各级教学研究项目的申请、立项、检查、验收、鉴定等工作。组织教学成果奖等各项教学奖励的评选、推荐及经验交流工作。
9.负责教务管理系统、网络教学平台和教学资源库的建设、管理和推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学信息化建设工作。
10.负责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教材建设规划、研究和评估;组织教材立项;组织遴选推荐省(部)级和国家级优秀教材;负责组织教材的选用、征订、发放和书库管理工作。
11.负责组织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教学督导委员会、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师资队伍建设、教师职称晋升考核等工作。
13.协助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教学档案的归档、整理和保管工作,负责教学单位教学档案建设的检查工作。
1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和稳定工作。
15.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校党委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其他部门完成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