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石家庄铁道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石家庄铁道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24年春季学期专业分流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流对象
仅限于按专业类招生的2023级非定向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二、工作进程及时间安排
1.公布成绩排名及专业分流实施方案(3月22日前,第3-4周)
(1)各学院公布2023级学生第一学期成绩及排名(学生成绩排名可登录教务系统下载,网址http://jw.stdu.edu.cn,操作流程见附件1,可根据具体需求进行参数勾选),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2)各学院制定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公布专业分流计划(见附件2),以上材料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2.宣讲动员、填报志愿和学院分流(3月29日前,第5周)
(1)各学院向学生宣传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受理学生的咨询,解答学生疑惑,使每位学生均能知晓分流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基本要求等,引导学生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和职业规划等自主理性选择专业。学院可以通过预申报等方式充分了解学生的分流意愿。
(2)学生根据专业分流方案和个人兴趣爱好等填报专业分流志愿(见附件3)。专业分流前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后可优先选择专业。
(3)学院依据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确定专业分流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专业分流学生名单(见附件4)报教务处。公示期内如对分流结果有异议,学生本人可向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提出书面意见,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及时对学生意见进行答复。
3.学校审批及学籍调整(4月7日前,第6周)
专业分流名单经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校长批准后生效,并进行学籍异动处理。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专业分流工作合理有序进行。
2.请各学院注意控制专业班级规模,原则上分流后专业人数不少于20人,班级人数在40人以内。
3.在本次专业分流工作中,各学院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使用教务系统辅助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5。
4.教务处专业分流工作联系人:付刘佳,电话:87935172;成绩联系人:狄卫国,电话:87939642。
教务处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