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8年学校共立项25项国家级、50项省级、160项校级及30项校级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为做好项目实施、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要求各项目组要按着申请书进度,锻炼和提高创新创业能力,力争多出成果。现将主要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书
1.纸质版:各管理单位负责审核和汇总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并于5月25日前报教务处签字盖章。
2.电子版:每个项目申请书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签字、盖章页需扫描),并于5月31日前报教务处。文件以“项目编号(201810107***)-单位简称与排名-主持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示例如下:
201810107001-土木1-张紫轩-新型大推力土压平衡盾构模型试验装置研究.pdf
3.项目实施时间为2018年5月-2019年4月。
4.各项目学校支持标准额度:国家级10000元,省级4000元,校级2000元,校级指导项目2000元(由管理单位自筹)。
二、项目实施与中期检查
1.所有项目应按照立项申请书进度实施,指导教师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组织学生讨论交流及审阅学生的研究结果等。
2.项目管理单位负责组织中期检查答辩工作,时间安排在2018年11月12-25日(秋季学期第8-9周)。答辩完成后各单位在中期检查表上签字盖章,并将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报教务处,没有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不给予经费支持。
3.对于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各管理单位提供项目是否延期或中止结果。项目延期时间不超过3个月;项目中止则取消指导教师和项目成员下一年度申报资格,教务处将发文通报。
4.项目所有调整均需要填写“项目调整申请表”。项目名称、负责人原则上不允许调整;项目延期或中止比例不应超过立项总数的10%。2019年3月20日之后不再接受调整申请。
三、结题工作
1.项目结题
(1)结题申请:完成项目研究内容后,经指导教师同意,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结题申请表”及结题材料(结题报告,2000~5000字项目总结论文,成果佐证等),指导教师审核签字,然后分别报送项目管理单位和教务处审批,通过后各单位组织答辩。
(2)结题答辩时间:由各单位自行确定,不晚于2019年4月20日,答辩前一周告知教务处。
(3)结题答辩:项目管理单位聘请4位以上答辩专家。专家组根据项目执行和答辩情况按照百分制给定分数,同批项目之间适当拉开档次。90分以上必须有高水平成果(如第一作者的发明专利、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样机产品、可独立运行的完整软件系统、著作权或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4)存在以下情况时结题不能通过(即60分以下):提供的结题文件、资料、数据严重短缺或不真实;无故未完成预期主要成果;擅自改变立项申报时提出的研究目标和内容。
不能结题的项目需要提交“项目调整申请表”,无故不能完成者学校将追回支持经费并对项目组成员和指导教师追究一定责任。
(5)结题证书
各单位答辩完成后将结题情况汇总表报送教务处,审核通过后由教务处制发项目结题证书。
2. 提交材料
负责人根据答辩意见对结题材料进行修改后交指导教师审核,之后将所有材料依次报项目管理单位和教务处审核签字盖章。
(1)装订顺序:封面(用结题报告首页,将“结题报告”四字删除即可);目录;立项申请书;中期检查表;结题申请书;结题报告;结题证书;成果佐证材料等。一本报教务处留存,其余各管理单位和项目组留存,同时单独提交2000~5000字项目总结论文、展示图片和音视频资料。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压缩成一个文件一并提交,命名方式示例如下:
201810107001-土木1-张紫轩-结题材料
(2)成果佐证:如发表论文、专利证书、获奖证书、成果实物照片、能独立运行的软件及著作权、调查报告及相应的设计说明书、图纸、音视频和照片等材料,其中成果实物等由单位长期保存,音视频和照片等提供电子版。
(3)论文:按照“石家庄铁道大学学报自然或社会科学版模板”(校主页“科学研究”栏下)格式撰写1篇可用于发表或交流的论文,2000~5000字,论文应涵盖项目的主要研究内容。
3.管理工作总结
项目结题后,各管理单位撰写本年度管理工作总结,主要内容包括:整体情况、组织实施、检查督导、经费使用、激励措施、研究成果、教育教学改革、不足与改进措施等,并于2019年5月31日前提交教务处。
四、经费报销
1.报销时间:通过中期检查由各单位主管领导根据实施情况核准数额后报销。要求结题后1个月内(2019年5月31日之前)报销完毕,过期视为放弃经费支持。
2.报销范围:严格按照预算和学校财务制度使用报销,只能用于与项目相关的资料费(包括资料复印和购买必要的参考资料)、调研费、实验材料费、制作加工费、参赛会议费、申请人排名第一的论文版面费和专利费等开支,重点支持实物制作的耗材费,不得列销硬盘、U盘、硒鼓等计算机耗材及劳务等费用。
3.报销流程:使用财务处“单据报销粘贴存簿”将相关票据进行分类粘贴签字,具体如下:
(1)单位:项目管理单位
(2)经手:指导教师、项目主持人
(3)验收证明:教学院长(主任)、教务处负责人(春晖楼215室)
(4)单位领导:教务处领导(春晖楼207室)
(5)教务处签字时间:每周一、周四上午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35143 联系人:杜老师 地点:春晖楼215室
附件: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2018年立项)
2.相关表格
教务处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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