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充分调动我校广大教师投身教学研究与改革的积极性、创造性,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22-2023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及2022-2023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数量
本次立校级重点项目20项,校级一般项目20项;推荐省级项目20项,其中有关课程思政的项目推荐数量不少于推荐总数的五分之一。课题立项研究时限为两年。
二、立项重点范围
重点支持以下研究: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依据人才培养目标重构课程结构及教学内容;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加强课程思政建设,健全课程思政内容体系、教学体系、专业体系、培养体系、研究体系、评价体系;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及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改革考试方法,注重学习过程考察和学生能力评价;加强教师教学能力培养;改革教学管理与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等。
教学改革立项研究应同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二级学院综合改革、产业学院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教师发展中心建设、虚拟教研室建设、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学团队建设、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等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结合起来,积极探索、研究和实践,力争取得一批有应用推广价值的成果。
三、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主持项目不超过1项,主持主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中级职称人员申报项目须由两名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推荐。
2.主持校级及以上各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未结题(鉴定)者,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本次项目。
3.项目组成员从事的日常工作都应与申报项目相关,一般不超过8人。
4.已列为省教育厅科技处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再申报省教育厅高教处项目。
四、立项程序
1.个人申报
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石家庄铁道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和《项目申请简表》(附件2)。
2.单位推荐
各单位组织专家评议,对本单位所申报项目进行排序推荐,填写《单位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领导电子签名,盖章,传递扫描件),并于12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石家庄铁道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表》和《项目申请简表》)(电子签名)电子版报教务处。
3.学校评审
教务处对各单位推荐的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后,提交校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校级项目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正式立项;省级项目公示后按教育厅要求提交各种申报材料,报省教育厅审批。
五、立项经费
学校对立项项目予以经费支持,具体标准为:省级项目10000元,校级重点项目5000元,一般项目3000元。经费分两年拨付,每年拨付经费的50%。
六、其它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对教学研究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谋划、科学统筹,认真做好教研项目的申报和单位推荐工作,并完善相关档案,规范管理。
2.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相关事项请联系教务处,联系电话:87935173,13931189376。
附件:1.石家庄铁道大学高等教育教学项目申请表
2.石家庄铁道大学高等教育教学项目申请简表
3.2022年度石家庄铁道大学高等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单位汇总表
4.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22-2023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
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教务处
202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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