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级一流本科专业验收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3〕11号),为进一步加强高等本科院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全面检验一流专业建设质量和水平,及时查漏补缺、补齐短板,更好地推进我校一流专业建设工作,学校决定对我校第一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进行自查,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9年度获批立项的7个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附件一)。
第二批、第三批立项的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请对照要求做好规划与建设工作。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采取各专业自查的方式进行。专业自查时间安排为2023年3月1日- 28日,由各专业所在学院组织自查。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文件精神,对照《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标准》(冀教高函〔2021〕44号)(附件二)逐项自评打分;结合各专业《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中的建设方案和建设内容,填写一流专业建设自查报告(附件三),具体说明专业建设开展的主要工作,包括总体进展、建设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举措等。
三、材料报送
请各院系于2023年3月28a href="mailt:日之前,将一流专业建设自查表纸质版一份签字盖章后送至教务处21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教务处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