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2020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本科教学工作实际,现就2020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课程教学安排
2020年春季学期教学计划自2020年2月17日起执行。开学后,因延迟开学耽误的教学内容,将通过调减周末休息时间或暑假的方式进行补课。
1.理论课程。必修课、限选课从2月17日起,选修课、辅修课及双学位课自3月2日起实施在线教学,网络通识课自2月15日开始课程学习。理论课程实施在线教学至开学后第4周,第5周起开始课堂教学。
2.实践课程。在开学后前4周可根据情况实施在线指导或虚拟仿真试验,第5周开始进行现场教学。体育课参照执行。取消外出毕业实习,改在校内进行或合并到毕业设计(论文)环节,从开学后第5周实施。
3.毕业设计(论文)。延迟开学期间,指导教师应通过网络对学生进行在线指导,学生返校后,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的现场指导,保证进度和质量,确保顺利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有特殊情况无法开展在线授课的课程,要注明原因,由院系汇总后报教务处。对疫情重点地区的学生,在返校前采取在线教学的方式授课。返校后,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补课。
二、辅修及双学位安排
1.3月1日公布2018级各辅修专业的学生名单。
2.4月27日-28日各单位上报双学位教育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5月11日-13日组织双学位教育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三、毕业生工作安排
1.5月18日-22日确定获得毕业资格及学位授予资格学生名单。
2.5月27日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6月1日到5日进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材料审核、毕业设计(论文)检查。
3.5月29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位授予名单。
4.6月8日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6月9日举行毕业典礼,6月10日毕业生离校。
四、部分教学业务调整安排
1.选课补退选
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课程的补退选II阶段工作推迟到正式开学后进行。学生返校后,按规定流程在2周内办理课程补退选手续。
2.教材发放
与各出版社沟通,为在线教学课程配备电子教材。2020年春季学期纸质教材发放安排在各年级报到后3天内进行,以班为单位分批发放。
3.成绩复议
2019年秋季学期的成绩复议期为学校公布的返校时间之后的1周,学生应按规定程序提出申请,任课单位1周内将核查结果通知学生所在院(系)。
4.考试
(1)2019年秋季学期补考时间初步安排在正式开学后的第5-6周分年级进行。
(2)2019级因材施教班选拔考试初步安排在正式开学后第3周的周日进行,并对2020年春季学期开设课程的授课时间安排进行调整。
(3)专接本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分别按照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通知要求组织实施。
(4)在校生的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测试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总体安排,适时组织。
5.休(复)学
(1)学生休学,可在延迟开学期间提交申请材料的电子版文档,纸质申请材料在开学后提交。
(2)休学期满应复学的学生最迟应在期满前2周内提出复学申请,也可在本学期内提前办理。学生可在延迟开学期间提交申请材料的电子版文档,完成网上选课并按照授课教师的要求参加课程的学习,纸质申请材料在开学后提交。
6.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学习证明
以上证明在延迟开学期间暂不办理,在学校正式开学后办理。
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学的通知及时研究确定具体开学时间并适时调整教学工作安排。各单位要统筹考虑本学期教学工作,密切关注学校官网、教务处网站等平台关于教学工作最新动态,相关工作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将学校教学安排最新方案第一时间通知到本单位所有师生,保证各项教学工作的顺利实施。
特别提示:根据河北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全省所有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学期推迟开学。目前,我省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不早于3月1日。届时,在疫情得到根本控制后,报经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厅正式公布开学时间。我校将根据省教育厅公布的开学时间研究确定我校的具体开学时间。2020年2月17日为本学期的开课时间,并非开学时间。
教务处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