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7月中上旬,教务处对2023年秋季学期课表初稿进行了调整。现对2023年秋季学期课表进行二次核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时间

教师登录教务系统核对课表,核对时间为7月20日至7月23日。本部和龙山校区课表已编排了教师上课时间及上课地点。

二、核对内容

1.任课教师登录教务系统查看本人课表安排。如需调课的,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更改:

(1)由教师本人直接在教务系统提交调课申请。

(2)当调课涉及到多门课程或多名教师时,应上报开课单位,由开课单位统一提交教务处办理。

2.负责配课任务的教师,重点核对配课信息(如配课任务是否完整、准确,任务落实人数设置是否合适(教学班人数不得超过所安排教室容量),必要时根据教师需要调整教学班任课教师等)。需要特别注意的是,2023年秋季学期选修课(含限选课、任选课)的选课原则是“先选先得”,某门课程的选课人数达到人数上限则自动停止选课。

三、课表编排原则

教务处在审核教师调课需求和安排课程节次时,主要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上午优先安排必修课程,下午或晚上安排选修课程。本部上午3至5节优先安排3节连排的课程(必修课程优先)。如上午学生有空,则课程尽量安排在上午。特殊情况下,必修课可以排在下午时间,选修课程尽可能不占用上午时间。

2.优先安排学时较多的公共课(含合讲合班课程),其次为专业课。

3.同一班级同一课程原则上不安排连续两天授课,同一天授课节次一般不超过3节。

4.同一课程的教学班数多于2个,如无特殊情况,结课时间应统一。

5.在遵循以上排课原则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教师合理的、个性化的排课需求。

四、其他说明

课表核对工作相关事项可咨询教务处。联系人:牛老师,电话:17332906690。

 

教务处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