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程承担单位:
现将2023年秋季学期含有实验或上机的课程进行了整理(见附件1),请开课单位通知任课教师进行核对,具体事宜如下:
1、通知任课教师核对课程信息,并填写实验(上机)承担单位栏(实验中心/室),需要其他单位承担实验的课程务必要填写准确,空白或不准确将影响后续安排。
2、核对学时请注意实验还是上机,严格按照培养计划执行,如更改计划需经教务处教学建设办公室认可。对于不能开设实验或上机任务的课程说明原因。
3、通知任课教师到相应承担单位联系,在教务处正式下达任务书后再与相关实验室共同完成 “实验教学实施计划表”的填写。
4、新增或更新项目(修改项目名称和编号)均需试做并填写“实验项目立项申请表”和 “实验(上机)项目卡”,报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审核并确定管理编号。所有项目按照编号规则给定,校内编号唯一。
5、请各单位于9月15日前将反馈意见和填好实验承担单位的表格QQ发送高老"。
教务处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