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创造更加公平、公正、科学的遴选机制,请组织对本单位2026届推免工作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依据
1.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
3.教育部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提醒
4.《石家庄铁道大学大学生应征入伍管理办法》(铁大党学〔2021〕53号)
5.石家庄铁道大学关于印发《石家庄铁道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铁大教务〔2023〕38号)
二、修订要求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要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3.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各学院(系)可将申请人在校期间获得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或到国际组织实习、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要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
4.加强综合考核。既要加强对推免生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考查,也要加强对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考核评价,引导学生树立胸怀祖国、服务人民、追求真理、勇攀高峰、坚守学术道德、严谨治学的成长成才理念。
5.明确退役大学生士兵奖励加分政策。根据《石家庄铁道大学大学生应征入伍管理办法》(铁大党学〔2021〕53号)第十七条第(三)款“我校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方面给予加分奖励,奖励成绩最高可加4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各学院(系)应在细则中明确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6.规范修定实施细则。各学院(系)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增加或细化本单位推免生推荐条件,但不得低于学校推免生基本条件的要求。实施细则应包括学院(系)推免工作小组、专家审核小组、推荐工作流程、特殊学术专长审核办法、按专业细化的名额分配方案、综合素质成绩计分办法、学生申诉渠道等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或非客观的倾向性内容,推荐和评选程序要公平、公开、透明,最后要注明开始施行的年级(如2026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开始执行时间。
三、工作流程
1.组织修订。推免细则要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学院(系)推免工作小组正式会议通过。
2.审核和公示。修订后的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备案。各学院(系)于10月30日前,将本单位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电子版、本单位公示网址及公示情况截图发至
4.政策解读。各学院(系)要及时做好推免政策的解读和宣讲工作,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教务处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