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具毕业生成绩单
1、2023年1月及以前毕业生的成绩单
到学校档案馆(春晖楼西办一楼)复印存档成绩单。
2、2023年6月及以后毕业生的成绩单
联系辅导员登录教务系统,下载加盖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彩打即可。
二、补办毕业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
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丢失,可申请补办毕业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补办流程如下。
1、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学校档案馆(春晖楼A座一楼)复印录取底册、学生卡片。
2、本人携带录取底册复印件、学生卡片复印件、纸质版小二寸蓝底照片(近期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到教务处(春晖楼B座206室)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
电子版小二寸蓝底照片(用于毕业证明书网上标注,与纸质版一致)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发送至邮箱:
3、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本人出具的委托书(按手印)、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为避免遗失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被人盗用,建议在报刊(如河北日报)上刊登遗失声明。
三、学历、学位信息勘误
毕业生申请学历、学位信息勘误一般是更改姓名、出生日期等情况,一般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加盖人事管理部门的公章)。
2、高考录取底册复印件(高考录取底册可到校档案馆复印,并加盖校档案馆公章)。
3、身份证复印件。
4、本人户口页。
5、户口迁移证复印件(迁入/迁出)。
6、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备注:因学历、学位信息勘误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情况复杂,请提前与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联系沟通。
四、毕业后结业证换毕业证或补办学位证
结业证换毕业证或补办学位证涉及选课、考试、办证等环节,相关要求如下。
1、选课
教务处每学期发布相应学期的选课通知。
(1)学生须严格按照本人专业培养方案参加选课,同时应参照有关年级的专业培养方案,对培养方案课程有疑问请咨询本院系教学秘书。
(2)毕业生须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完成选课任务。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石家庄铁道大学教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在“重修报名”端口选课。按照在校生选课操作流程进行选课的无效。
(3)教务处公布往届毕业生选课名单,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费,选课结果最终有效。
2、课程学习
在课程修读期间,与教师联系,按要求参加规定的教学环节。
3、课程考核
按照公布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课程的考核。
4、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申请
教务处每学期发布往届毕业生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申请的通知。
(1)在指定的时间节点前,学生提交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申请、学士学位申请及相关材料(含结业证书、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申请、学士学位申请、学历照片),各学院(系)审核并交教务处。
(2)各学院(系)接通知后,到教务处统一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并进行发放。
五、学位认证
1.2008年及以前年度的毕业生
学信网位绑定学生学位信息,如需认证需要在学信网端口进行申请,提交相应信息及学位证扫描件,由学信网分配至学校管理员处进行人工认证。该工作需要5-10个工作日完成。
2.2009年及以后的毕业生
登录学位网,提交认证申请。
六、联系方式
(1)毕业及相关事宜,联系人:郝老师,电话:0311-87935123
(2)学位及相关事宜,联系人:付老师,电话:0311-87935172
(3)分管处长,杨老师,电话:0311-87935264
(4)教务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