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保证2018届本科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组织2018届本科毕业生完善新教务系统中的学籍信息,并对学籍信息进行核对。请提醒学生务必完善籍贯、政治面貌、家庭住址等内容。

2、请各单位认真核对《2018届本科毕业生教学计划(包括必修、学位和实践教学环节)》和《2018届本科毕业生选修课要求最低学分》,并提示学生依据本专业教学计划对照个人成绩进行核对、计算学位绩点。2018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审核和学位资格审核工作将以此为依据进行。

以上工作请在2018年4月14日完成,要求交《2018届本科毕业生教学计划核对终稿》和《2018届毕业生选修学分要求定稿》电子版和盖章的纸质版。

附表1:2018届毕业生教学计划终稿(4月4日).xlsx

附表2:2018届本科毕业生选修最低学分.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