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工训中心:

2020年夏季学期实习教学安排已经完成,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夏季实习分为线上学习部分和现场实践部分,6月30日-7月21日组织线上学习部分;2016、2017、2018级学生9月7日-9月18日组织现场实践部分,2019级学生9月14日-9月18日组织现场实践部分。因特殊情况,夏季学期无法全部完成的教学任务,可利用秋季学期周末安排补做。

二、项目执行

1.返校前不得组织学生在生源地进行现场实习、实践、社会调查等,学生返校后的校内外实习组织方式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确定。

2.在不影响总体教学安排情况下,各单位可根据教学需要或学生实际返校时间做出适当调整。

3.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和协调,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提交报告、课程表现等方面进行考核,综合评定成绩,缺课时间累计达到项目总时间1/3以上者,直接评定为不及格。

三、报送计划与总结

所有夏季学期实习项目均要按规定模板填写实习实施计划表和实习总结,相关表格模板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1.实习实施计划表:实习实施计划表院系汇总后请在10月16日前提交教务处电子版,院系留存纸质材料。文件命名方式为:2020夏-土木-010005S-生产实习-土1702-1,2-实施计划表。

2.实习总结:实习指导教师综合评定学生成绩并撰写实习总结,院系汇总后在10月16日前提交教务处电子版,院系留存纸质材料。文件命名方式为:2020夏-土木-010005S-生产实习-土1702-1,2-实习总结。

3.实习经费支出汇总表:夏季实习经费支出汇总表院系汇总后,请在10月16日前提交教务处电子版。

4.实习执行情况表:实习执行情况表院系汇总后,请在10月16日前提交教务处电子版。

5.单位实习工作总结:按年度对春、夏、秋季学期开展的实习教学工作进行总结,并在秋季学期第18周提交教务处电子版。

请各单位充分考虑当前疫情防控的特殊性,加强学生组织与管理,完成好实习教学任务,如有问题请联系教务处赵老师,电话87935143。

 

附件:2020年夏季学期实习教学时间安排.xls

 

 

 

教 务 处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