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25年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4〕52号)(见附件1)要求,现将我校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
本次省教改立项按研究选题价值和质量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本次立项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20项。校级领导主持项目不超过2项。有关课程思政的项目推荐数量不少于推荐总数的五分之一。
二、立项重点范围
立项的重点范围包括加强课程思政建设,健全课程思政内容体系、教学体系、专业体系、培养体系、研究体系、评价体系;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依据人才培养目标重构课程结构及教学内容;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探索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及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改革考试方法,注重学习过程考察和学生能力评价;加强教师教学能力培养;改革教学管理与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见附件1)。
备注:学校优先推荐课程思政/专业思政建设、专业建设(产教融合/科教融汇)、课程建设(数字化教材、数智课程)方面的项目研究。
三、申报条件
1.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项目组成员一般在5人以内(不含主持人)。
2.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他人员须有两名相关专业副高职称以上人员推荐。
3.每人每次最多同时参与(含主持)2个项目。
4.承担省教育厅各类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未完成的,项目主持人不参加此次申报。
四、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
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2.单位推荐
各单位组织专家评议,对本单位所申报项目进行排序推荐,填写《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11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教务处。
备注:《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以“单位_汇总表”重命名;《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以“单位_申报书_主持人”重命名。
3.学校评审
教务处对各单位推荐的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后,提交校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进行公示。项目公示结束后,项目主持人登录“河北省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网址https://hbgdzhjy.mh.chaoxing.com),按照工作流程和系统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完成项目申报。
五、各单位推荐指标分配
土木工程学院限4项,机械工程学院限3项,其他学院系各限2项,体育部、工程训练中心各限1项,机关各部门、校属其他单位限5项。
备注:教学院系推荐的项目应兼顾不同的研究方向。
六、其他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统筹谋划,深入调研论证,严格评审把关,择优遴选推荐。
2.项目申报相关事项请联系教务处,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87936433。
附件:
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25年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
3.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
相关附件下载
教 务 处
2024年11月1日